思勉原创奖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3-05-29浏览次数:47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纪念我国现代著名史学大家吕思勉先生,鼓励当代文史哲学者潜心研究、勇于创新,产出国内一流、国际影响的原创性学术精品力作,进一步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根据《思勉原创奖管理委员会章程》,设立思勉原创奖、思勉原创奖提名奖;为鼓励优秀青年学者潜心学术,产出受到学界高度关注的创新成果,设立思勉青年原创奖。

第二条  思勉原创奖评奖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第三条  思勉原创奖以“原创”为引领,鼓励我国学者追求理论创新、观点创新、方法创新,产出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以评价机制创新推进学术创新,促进我国文史哲学科领域的优秀成果走向世界,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做出积极贡献,为我国乃至国际学术繁荣、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  思勉原创奖每两年评选一次,由华东师范大学和旭辉集团共同出资赞助评选工作。评选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大陆首次以中文出版的,有重大影响的文史哲学科领域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成果作者须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思勉原创奖的参评成果,应符合理论创新、观点创新、方法创新的要求,具有独到见解,能填补学术空白,其原创性在学科领域得到普遍认可,其学术贡献具有深远的影响力。

第六条  思勉原创奖实行提名推荐制,邀请我国文史哲学科领域相关专家学者参与提名、推荐和票选工作。

第七条  思勉原创奖评审采取实名制,评审专家全程实名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守学术道德规范。

第八条  思勉原创奖的推荐专家、评审专家实行聘期制,每届聘期两年,连聘不超过两届。

第九条  思勉原创奖管理委员会设秘书处,秘书处负责评奖的各项日常事务工作。


第二章  提名、推荐与票选

第十条  思勉原创奖参评成果由提名、推荐、票选三个步骤产生。思勉原创奖提名学者和推荐专家不得自荐,不得提名和推荐本校(单位)作者成果,原则上不得提名和推荐往届思勉原创奖获得者的成果。

第十一条  提名的程序为:

1.文史哲三个门类,在全国各邀请100位学者,每位学者海选提名5项成果,其中含1-2项45岁以下(含45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作者的成果,形成《海选提名成果表》;

2.取《海选提名成果表》中3票以上(含3票)的成果,形成《海选提名入围成果榜》。

第十二条  推荐的程序为:

1.文史哲三个门类,在全国各聘请10-20位知名学者作为推荐专家;

2.每位专家推荐2-3项成果,其中45岁以上和45岁以下(含45岁)作者成果均不少于1项,推荐的成果至少1项须在《海选提名入围成果榜》中选取;提出推荐意见,形成《专家推荐成果表》。

3.当文史哲各门类的《海选提名入围成果榜》中成果数少于3项时,每位专家自由推荐2项成果;或推荐3项成果,其中至少1项成果须在《海选提名成果表》中选取。

第十三条  票选的程序为:

1.文史哲三个门类,在全国各邀请100位学者,每位学者在《专家推荐成果表》中,选择1-5项45岁以上作者成果、1-3项45岁以下(含45岁)作者成果,形成《票选排序表》;

2.取文史哲各门类《票选排序表》中45岁以上作者成果前5位(含并列)的、45岁以下(含45岁)作者成果前3位(含并列)的,分别确定为思勉原创奖和思勉青年原创奖参评成果。

3.当文史哲各门类的《专家推荐成果表》中45岁以上作者成果数少于5项(含5项)时、45岁以下(含45岁)作者成果数少于3项(含3项)时,所列成果均为参评成果,无需票选。

第十四条  参评成果须经作者确认。若同一作者有多项成果入选,由作者确定其中1项参评。


第三章  测评、审读与终审

第十五条  思勉原创奖评审分测评、审读和终审三个环节。

第十六条  测评的程序为:每项参评成果由全国100位二级学科同行学者填写测评问卷,从熟悉程度、创新程度、学术价值、社会影响等方面对其知名度与认可度进行测评,形成《问卷测评结果汇总表》。

第十七条  审读的程序为:每项参评成果由全国5-10位同学科门类专家进行审读,对其选题创新、方法创新、观点创新、社会影响和学术价值以及综合创新程度等进行评审,给出专家评分和审读意见。

第十八条  终审的程序为:

1.聘请评审专家。文史哲三个门类,在国内外各聘请5-10位著名学者作为评审专家。

2.举行终审预备会。终审专家须了解提名、推荐、票选、测评和审读的全过程;审阅全部参评成果、专家推荐意见、专家审读意见、《海选提名成果表》、《海选提名入围成果榜》、《专家推荐成果表》、《票选排序表》、《问卷测评结果汇总表》等材料。

3.举行公开评议会。全体终审专家出席评议会,评议会面向学者等相关人员开放。工作人员宣读参评成果相关信息。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终审专家及参会学者就参评成果的原创程度进行讨论,终审专家依据讨论内容对每项参评成果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

4.计分和投票。

计分时,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得出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45岁以上作者成果取得分排名前5(出现并列时,投票产生第5名)且超过80分(含80分)的参评成果,由终审专家投票,获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者,入选为思勉原创奖。45岁以下(含45岁)作者成果取得分排名前3(出现并列时,投票产生第3名)且超过80分(含80分)的参评成果,由终审专家投票,获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者,入选为思勉青年原创奖。未获得三分之二通过者,为思勉原创奖提名奖。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  思勉原创奖、思勉青年原创奖及思勉原创奖提名奖评审结果须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思勉原创奖管理委员会审定公布获奖名单。

第二十条  思勉原创奖奖金20万元,思勉青年原创奖奖金20万元,思勉原创奖提名奖奖金6万元。奖金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第二十一条  获奖成果若存在弄虚作假或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情况;获奖者若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一经查实,思勉原创奖管理委员会有权公开撤销奖励,依法追回奖金。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奖励办法》解释权归思勉原创奖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本《奖励办法》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另行研究解决。

 

思勉原创奖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