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须知

发布时间:2008-01-16浏览次数:76

一、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书、课题指南、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材料请在文化部网站(http://mcprc.gov.cn)、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或者学校社科处网站(www.skc.ecnu.edu.cn)下载。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218,请务必在此日期前将申报书一式4份(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分开装订)交社科处。申请书复印递交前请务必将电子版发到社科处(bfei@admin.ecnu.edu.cn)进行审核,社科处将及时回复,以免复印后再做修改和补充而造成的损失。

三、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三类,同时设立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面对文化系统人员所申报的课题以及研究内容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文化艺术建设实际、急需开展的研究课题)。

四、申请课题须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填报。《课题指南》所列条目分为两大类别,第一类为综合性研究,第二类为分类研究。目的在于大致确定2008年度我国艺术科学研究的重点领域和范围,为全国艺术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提供研究参考,所列条目均可开展综合性研究或分类研究以及跨学科研究。申请者应根据自身研究实力和当地文化艺术资源优势及事业发展需求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集体攻关课题。申报综合研究课题,要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申报学科和主要涉及的学科。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

2.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以编纂丛书为目的;

4.已立过项的选题,且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

五、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

六、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七、论证活页的字数不超过四千字,应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