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及后期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04浏览次数:51

各单位各位老师:

200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资助经费和申报条件:

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设三类:

1.规划基金项目,每项资助7万元,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青年基金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人须获得校外有关部门(包括非主管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的经费资助不低于5万元,附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比较适合40周岁以上不具备高级职称人员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每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已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包括申报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可以申报本次项目。

2.本次项目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3.申报课题学科分类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办法:

1.课题申请书和学科代码表可在学校社科网“下载专区”下载。

2.申请书分AB表,其中B表为匿名评审,不可以出现学校和个人信息。

3.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31日,请申请人在截止日期前先将申请书的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为:华东师范大学_申报学科_申报人姓名)发送到社科处邮箱(bfei@admin.ecnu.edu.cn) 审核,社科处回复后请将申请书用A4纸印制A2份,B6份,以及申报费100元一起交社科处。

对本次申报工作有疑问,可向社科处咨询,电话:62233448

 

 

社科处

2008.3.3

 

   点击下载:A《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请评审书》

             B《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匿名评审表》

 

 

 

各单位各位老师:

200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申报条件:

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设三类:

1.重大项目: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重点项目: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一般项目: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3.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有2位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并至少1名推荐者来自校外。

三、申报办法:

1.课题申请书和学科代码表可在学校社科网()下载。

2.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31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先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bfei@admin.ecnu.edu.cn) 审核,社科处回复后请将申请书用A4纸印制申请书7份,已完成部分的成果4套,以及申报费500元交社科处。

对本次申报工作有疑问,可向社科处咨询,电话:62233448

 

社科处

2008.3.3

 

点击下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