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11浏览次数:68

各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通知,200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在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类别和资助强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15万元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8万元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6万元

教育部重点课题:2万元

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1万元。

二、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课题指南》中列示的招标课题名称即为具体研究题目,研究要点明确基本研究内容,申请者可据此进行具体设计,可适当增加但不得减少相关研究内容。申请者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届时需参加现场答辩。

其他课题采用会议评审制度,申请者可参照指南标明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要点,细化出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自选课题研究。申请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并封面上标明所申报课题属于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或自选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

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和成员的年龄都必须在40周岁以下。

三、本年度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应用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招标课题最终成果要求出版40万字以上的专著,在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上发表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并在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重要的影响。其他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必须包括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论文(著作)等。

四、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课题,得到同级别教育学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省部级在研项目的申请者申报。

五、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2008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均可从学校社科处网站下载。

六、申请者请在2008年4月30日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电子邮箱bfei@admin.ecnu.edu.cn审核。审核完毕后将《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活页论证表》6份,以及电子版定稿交社科处。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于左侧装订成册。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点击下载:2008年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材料

内含:12008年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通知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书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4、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

 

 

社科处

2008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