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04浏览次数:91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经向教育部主管部门申请,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的办法,钱端升法学奖被认定为"部级奖"。根据《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2008年举行第二届评奖活动。现将奖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5项,每项奖金5万元;二等奖20项,每项奖金2万元;三等奖 30项,每项奖金5000元;提名奖25项,不设奖金。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凡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 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

2. 时间范围

19961120051231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和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采纳证明,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首届评奖已经申报过的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者请登陆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网(http://www.cupl.edu.cn),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com),或中国司法科研信息网(http://www.lawstudy.gov.cn),在"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专题区下载《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按要求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办公室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各普通高等学校教师,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后同时报送《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

(三)法学研究机构,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申报者,按要求在《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上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可自行报送。

四、申报材料

1.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1份(A4纸打印,加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办公室公章)、《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1份。

2.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Word电子版)。

3. 专著3本(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 论文3份,其中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 研究咨询报告3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6.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五、申报和联系方式

请有关单位和教师重视本次申报工作,在2008520日前将有关材料交至社科处,由社科处统一盖章报送至评奖部门。同时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本发送至skc@admin.ecnu.edu.cn

 

                                                   社科处

                                                   2008年5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