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高校科研能力的提高,上海市教委自2008年起设立了科研创新项目。2009年度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其中我校可申报的项目为重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立宗旨:
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侧重基础研究,旨在促进高校知识创新,鼓励教师自由探索,为承担更高层次项目(包括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等)起到培育作用。上海市科研创新项目不设课题指南。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和博士学位。
2.已经入选长江学者计划、教育部跨世纪和新世纪人才培养计划、上海市曙光学者培养计划,承担过国家社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和上海市社科重大项目者,不可以申报。
三、项目经费和评审:
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的评审采用会议答辩方式(2009年度项目答辩时间将安排在8月底9月初进行),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5万元。
四、项目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表格请在社科处网站下载。
2.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
社科处
200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