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学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27浏览次数:74

各院、系、所教师:

    本年度华东师大“新世纪”学术著作、青年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出版基金必须是已完成书稿。经本人填表、专家审稿、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出版社审读等程序,最后确定本年度资助书稿。

    2.申请人在学校社科网(/)下载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的学术委员会签署意见后,于95前将申请表1份、书稿3份(书稿必须匿名处理,不出现作者单位和姓名,只出现书稿名称)交社科处(电话:62232631)。收稿截止期过后不再受理。

    3.注意事项:

    1)出版基金评审以审读书稿为基础,请申请人务必在交稿前,将书稿整理完整、誊写(打印)清楚。

    2)出版基金实行定额资助,因此申请时务必把书稿的实际字数填写准确(一般书稿字数为20万左右),一经通过评审,该字数即为出版字数,不能超过。

3)申请人请自留底稿。

4)青年学术著作出版的资助对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华东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会(代章)

2008.6

附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基金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