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报2009年拟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27浏览次数:74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的有关规定,以及国际交流处制定的《申请举办国际会议程序》,凡我校各单位举办国际学术会议须在上一年的9月第一周提出预申报并通过学校报教育部审批。现请各单位预报拟在2009年举办国际学术会议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1.各单位拟在2009年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请填写《国际会议预报表》报社科处(表格可在社科处或者国际交流处网站下载)。

2.会议预报内容包括会议名称、拟开会时间、会议规模、拟发布会议通告或者向外方申请时间、经费来源等等。未进行预报的会议将不再受理申报。

3.请各单位务必在9月5日(星期五)之前将学术会议预报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报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bfei@admin.ecnu.edu.cn

4.若本单位2009年不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请在本通知后所附会议预报表上填写“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报社科处。

5.会议的正式报批手续严格按照国际交流处制定的《申请国际会议程序》执行。

 

    社科处

2008.6.25

附件:2009年国际会议预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