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第四批人文社会科学“预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02浏览次数:63

各院、系、所:

    

作为我校“繁荣计划”重要内容的人文社会科学“预研究”项目启动以来,为我校争取承担更多的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进一步提高我校文科科研综合实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此,学校决定启动人文社会科学第四批“预研究”项目的申报。

本次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预研究”项目面向全校在职教师,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及以上项目、已经获得过“预研究”项目资助的教师不可以申报。

2“预研究”项目申请书可在社科处网站下载。

3、项目申请书请于9月30日前一式4份,连同电子版一起交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社科处

2008.9.2

 

附件: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预研究课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