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27浏览次数:12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办法》有关规定,经国家旅游局领导批准,全国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凡200811日至200812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旅游学科领域的学术著作,教育部、国家旅游局主持编写的大学本科以上专业教材,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均可参加评审;省部级以上政府机构委托的非公开发行的研究报告,经委托单位同意后,可申报参评。

    2、学术成果参评的作者,其工作单位原则上需在中国大陆境内;境外作者申报参评,其成果内容必须是探讨中国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政策问题或实际工作问题;本国作者同外籍作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作者任主编或第一署名人,或本国作者完成的篇幅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申报参评的学术成果,个人成果限报一项,个人可兼报一项集体成果;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作者因某种原因不申报,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作者申报,但须附委托书。

    4、申报参评的学术成果,必须具备以下标准:(1)专著、教材经国家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且具有完整的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境外作者提交的专著教材须有ISBN书号。(2)论文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期刊和报纸公开发表,且有CN刊号,字数在3000字以上。收入论文集者,同本条第(1)款。(3)未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须有实际采纳机构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报时间和办法

  1. 2010年度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申报时间为201031日至2010521日。

  2.申报办法。从附件下载和填写申报书,按时报送有关材料至社科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11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0份(电子版发送至wywu@admin.ecnu.edu.cn),统一采用A3格式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同时提交参评成果一式三份和证明参评成果思想政治水平、学术价值、实际应用价值、社会影响和实际效益的佐证材料一式三份。

    三、联系人和联席方式

吴文钰,金武刚 6223578254345118

E-mailwywu@admin.ecnu.edu.cn,wgjin@admin.ecnu.edu.cn

附件: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申报表

     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办法

                                社科处

                               20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