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行动参与上海市社科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7浏览次数:16

各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上海市社科评奖办公室通知,上海市第八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开始。两年一次的上海市社科评奖是上海市社科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力量和成果的一次重要检阅,也是每位教师展示两年来社科研究成绩的重要时机和平台。学校在社科评奖中所取得的成绩是上级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评估、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对教师学术水平的认定。

   现对本次评奖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一、华东师范大学作为985高校,每位教师取得的科研成果对学校事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次上海市社科评奖申报没有名额限制,同时在保持一等奖数量不变的前提下,增加了二等奖的数量。学校要求每位老师,尤其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老师,均参加本次评奖活动。不能参与本次评奖活动的老师,请向社科处反馈具体理由。

   二、本次报奖无名额限制,学校鼓励教师每人申报2项成果。学校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的教师进行表彰,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科研实绩奖励:学校对获得上海市社科特等奖的教师奖励4万元;获得一等奖的教师奖励3万元;获得二等奖的教师奖励2万元;获得三等奖的教师奖励1万元。

   2.在职称评审中,对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相当于承担1项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3.学校对本次评奖申报工作,根据各单申报人数比例,设立实体院系优秀组织奖。

   三、本次评奖具体申报办法:

   1.成果范围: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播放的成果:著作、工具书、古籍整理、理论普及读物、图集、年鉴、论文、研究报告、音像制品、广播稿等均可以参加申报。申报时由本人将成果归入著作、论文、音像制品三大类。

   2.每人可在上海市邓小平理论优秀成果奖和上海市社科优秀成果奖中申报2项成果(同一奖项须分布在不同成果类别内),同时可以再申报内部探讨优秀成果、网络理论宣传优秀成果。

   3.本次申报采用网上在线申报,网址为:http://pj.sssa.org.cnhttp://www.sh-popss.gov.cn。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4日在线填写提交后,请将申报表(一式3份),成果(一式2份,其中1份原件),评审表(一式16份),以及申报费100元(校内经费转帐)交到社科处。

   对本次评奖活动有不明之处可查阅社科处网站或上海市社科规划办网站,或向社科处咨询。

   社科处联系人:费斌 62233448,54345126,bfei@admin.ecnu.edu.cn 

社科处

201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