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主办各类学术会议的有关规定,以及国际交流处制定的《申请举办国际会议程序》,凡我校各单位主办各类学术会议须在上一年的
1.各单位拟在2011年主办国际和港澳台学术会议,请填写《华东师范大学主办人文社会科学国际和港澳台学术会议预申报表》;拟主办国内学术会议,请填写《华东师范大学主办人文社会科学国内学术会议预申报表》(表格可在社科处网站下载)。
2.未进行预报的会议将不再受理申报。
3.请各单位务必在
4.若本单位2011年不主办学术会议,请在会议预报表上填写“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报社科处。
5.国际学术会议的正式报批手续严格按照国际交流处制定的《申请国际会议程序》执行。
社科处
20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