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西藏历史与现状综合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22浏览次数:7

各单位、各教授:

经全国社科规划办批准,西藏历史与现状综合研究项目(以下简称西藏项目)作为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于2009年正式启动。为做好2011年的课题立项工作,现将2011年度西藏项目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指导思想

西藏项目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西藏的稳定与发展,根据西藏项目总体规划和2011年度课题指南的要求,重点研究西藏历史与现状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为西藏跨越式发展及长治久安提供理论和对策支持。

二、西藏项目的课题申报

本次申报的课题均为招标课题,面向全国各有关研究机构。课题立项本着优中选优原则。课题平均资助额度为10万元。课题申报人须按照2011年度课题指南范围要求,根据课题指南所规定的课题方向确定申报课题名称,也可据此研究方向或重点自拟题目。

二、申报具体要求

1.请课题申报人登录社科网,下载2011年度西藏历史与现状综合研究项目课题申报书等材料,根据有关管理办法及课题指南做好课题论证。

2.有意申报课题的申报人须向社科处索取2011年度西藏项目课题指南。

3.申报西藏项目课题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西藏历史与现状综合研究项目课题申报书》及《论证简表》纸质文本5.

2)课题申请书及论证简表电子版请发至skc@admin.ecnu.edu.cn

4.项目负责人需在2011320日之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5.本项目作为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凡申报人已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或虽已结项,但本次申报的课题与已经结项课题雷同的,不得再行申报。

6.社科处联系人  吴文钰,联系电话:6223578254345118

 

相关附件下载:2011年度“西藏历史与现状综合研究项目”申报材料

内含:1、《西藏历史与现状综合研究项目课题申报书》

2、《西藏项目课题论证简表》

3.西藏历史与现状综合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4.西藏历史与现状综合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201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