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上海浦江人才计划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1浏览次数:11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通知,2011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和资助对象

浦江计划资助类别分为四类,其中社科处负责受理的为:

C类:人文社会科学类,D类:特殊急需人才。

资助对象为留学回国人员,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不超过50周岁(196111日以后出生)。

2.200911日以后回国来我校工作。

3.申报C类资助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凡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做博士后研究的,可不受职称限制。

二、申请方式

浦江计划项目申报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申报人员首先本人前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窗口(上海人才大厦1楼大厅,闸北区梅园路77号,电话:3251132832511329)办理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具体事宜详见附件),然后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填报《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书》,在线打印后连同附件材料(一式六份,有stcsm字样的水印),送交社科处审核盖章后统一交至上海市人事局。

网上填报并提交成功、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三、受理时间

1、留学人员浦江人才计划资格认定时间:31日至325日。

2、课题网上填报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31日至325日。

3、梅园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四、注意事项

1、文科教师一般申报C类、D类项目,以C类为主。

2、教师网上申报前需前往上海人才大厦1楼大厅(闸北区梅园路77号)进行资格认定。

3、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必须与提交的书面材料内容一致,否则申请无效。

4、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为在线打印(有stcsm字样的水印),电子表格连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

5、请于2011325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送至社科处(中北校区办公楼西楼106、闵行校区行政楼325)。

对申报工作不明之处可向社科处咨询。

联系人:王同彤、费斌

  话:6223578254345126

 

相关附件下载:2011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报材料

内含:附件1、《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报工作流程》;

附件2、《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所需提供的材料》;

附件3、《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网上填报说明》;

附件4、《2011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

附件5、“单位意见”填写参考。

20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