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内涵建设,增强高校教师科研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提高高校教师加强基础性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市教委现决定组织申报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每类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共设立600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约300项。我校文科教师可申报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资助额度6万元/项。
二、项目申请人有关要求:
重点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已经入选长江学者计划、教育部跨世纪和新世纪人才培养计划、上海市学科带头人、上海市曙光学者培养计划等,承担国家社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和上海市社科重大项目者,不可以申报创新项目。
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申请人已承担的国家项目、省部项目的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时,每一申请人承担过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
三、重点项目采取答辩评审方式进行遴选。(届时申请人必须本人参加答辩,否则将失去申报资格,具体时间等待市教委通知。)
四、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3年,项目起始日期均为2013年1月。
五、项目立项后先下达总经费的80%左右,预留经费于项目结项后拨付。
六、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报附件中《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也可从“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
八、请申请人于2012年5月3日前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联系人邮箱ttwang@skc.ecnu.edu.cn,同时A4双面打印一式六份《申请书》,左侧装订,送交社科处。
社科处联系人:王同彤
联系电话:54345126,54345118
E-mail:ttwang@skc.ecnu.edu.cn
地址:闵行校区行政楼325、中北校区理科大楼A213。
社科处
2012-04-19
点击下载附件:2013年度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申报资料
内含:1、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