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教育部通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2年第一季度结项情况公布,先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我校结项情况
2012年第一季度,我校5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经教育部审核,同意结项,结项项目的结余经费将由教育部下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热 | 批准号 | 结项情况 |
1 | 西方宗教社会学研究取向的现代转向 | 姚南强 | 08JA730003 | 同意结项 |
2 | 中国电影院研究 | 冯果 | 08JC760007 | 同意结项 |
3 | 美国大学教师学术职业生涯的历史研究 | 王保星 | 08JA880022 | 同意结项 |
4 | 全球视野与民族认同――两岸三地青年导演与产业研究 | 钱春莲 | 07JC760009 | 同意结项 |
5 | 全球化背景下的俄罗斯国家定位与对外政策研究――兼及新世纪以来的中俄关系 | 刘军 | 09YJCGJW006 | 同意结项 |
二、关于在研项目结项的要求
1.在研项目应及时结项
根据教育部要求和项目管理办法,在研的教育部项目(09年及以前项目应在今年内完成结项)应该按要求及时结项,确因故需要延期者需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由社科处审核转并经教育部社科司审定。不按时结项者,研究项目将被撤销,经费将被追回,同时将在网站公布。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注意事项
1).结项的条件和要求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完成或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著作类成果已经正式出版或通过鉴定,论文类成果已正式发表,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4)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
(5)按照预算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合法使用项目经费。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结项:
(1)未完成立项时批准的《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提交结项的研究成果与《申报评审书》填写的成果形式严重不符,且未提出并经教育部批准的成果形式变更申请。
(2)未提交项目研究成果,或虽提交了研究成果但项目责任人并非第一署名人。
(3)著作类成果未正式出版,且未通过项目成果鉴定;论文类成果未正式发表;研究报告类成果没有使用单位的采纳意见或采纳证明不符合要求。
(4)研究成果未按规定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字样。
(5)项目经费开支与预算明显不符,严重违反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社科处
201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