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2年结项情况(第一季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3浏览次数:5

接教育部通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2年第一季度结项情况公布,先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我校结项情况

2012年第一季度,我校5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经教育部审核,同意结项,结项项目的结余经费将由教育部下拨。

序号

项目名称

负责热

批准号

结项情况

1

西方宗教社会学研究取向的现代转向

姚南强

08JA730003

同意结项

2

中国电影院研究

冯果

08JC760007

同意结项

3

美国大学教师学术职业生涯的历史研究

王保星

08JA880022

同意结项

4

全球视野与民族认同――两岸三地青年导演与产业研究

钱春莲

07JC760009

同意结项

5

全球化背景下的俄罗斯国家定位与对外政策研究――兼及新世纪以来的中俄关系

刘军

09YJCGJW006

同意结项

 

二、关于在研项目结项的要求

1.在研项目应及时结项

根据教育部要求和项目管理办法,在研的教育部项目(09年及以前项目应在今年内完成结项)应该按要求及时结项,确因故需要延期者需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由社科处审核转并经教育部社科司审定。不按时结项者,研究项目将被撤销,经费将被追回,同时将在网站公布。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注意事项

1结项的条件和要求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完成或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著作类成果已经正式出版或通过鉴定,论文类成果已正式发表,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4)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

5)按照预算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合法使用项目经费。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结项

1)未完成立项时批准的《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提交结项的研究成果与《申报评审书》填写的成果形式严重不符,且未提出并经教育部批准的成果形式变更申请。

2)未提交项目研究成果,或虽提交了研究成果但项目责任人并非第一署名人。

3)著作类成果未正式出版,且未通过项目成果鉴定;论文类成果未正式发表;研究报告类成果没有使用单位的采纳意见或采纳证明不符合要求。

4)研究成果未按规定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字样。

5)项目经费开支与预算明显不符,严重违反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社科处

                                 201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