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上海市哲社规划办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系列课题(参考选题见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系列课题,申报者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理解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三位一体的精髓,在此基础上,结合本人研究基础,选择相关选题进行申报。
2、“党的十八精神研究”系列课题共有22个参考选题,基本涵盖了党的十八大报告的主要内容。课题申报应围绕深刻领会系统阐述和坚决贯彻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这两个重点进行设计论证。预期研究成果应明确有限目标,突出重点,有利于促进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的全面深入。
3、“党的十八精神研究”系列课题面向本市所有理论社科工作者,申报条件与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相同。
4、申报“党的十八精神研究”系列课题,一般按参考选题进行申报。申报者也可在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的基础上,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2012年市社科规划系列研究课题和三省市联合发布课题除外)在2012年11月20日前未获准批复结项者;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市社科规划课题近三年曾被撤项处理,或有其它信誉不良记录被我办通报批评的;不可以申报本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每位申报者在申报各类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时,只能申报一项。如发现超额申报情况,将不再征询本人意见,所申报的多项课题一律作无效处理。
3、“党的十八精神研究”系列课题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申报课题经评审后,将于12月10日前公布立项。
4、申报“党的十八精神研究”系列课题,申报人须在11月30日之前在上海市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在线填写并保存申请表全部内容后,点击提交按钮:
A、申报页面上课题“状态”变为黄色“机构待审核”,待社科处审核后,变为蓝色“社科办审核中”( 如变为红色“机构审核未通过”,则点击修改图标,查看不通过原因并修改后重新提交。),网上审核步骤完成,可以下载打印。(已提交的数据,本人不能修改。如确需修改请联系社科处,故请慎重提交。)
B、点击打印机图标,下载生成的word文档。打开文档,在“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中粘贴入“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申请人和主要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5、该栏中年月日统一填写2012年11月30日。
6、A3中缝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七份,扉页申请人签字、如有推荐人意见则推荐人签字,以“一夹六”的方式摆放(即六份申请书夹在一份申请书中间)之后送交社科处。
注意:网上提交请在11月29日24:00前完成;纸质版申请书请在11月30日前送交社科处。
若还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您咨询社科处。
联系人:王同彤、费斌
联系电话:54345126,62233448
E-mail:ttwang@skc.ecnu.edu.cn
地址:闵行校区行政楼325、中北校区理科大楼A213。
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选题列表
一、党的十八大的历史地位、重要意义和理论贡献研究
二、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和重要意义研究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色”研究
四、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研究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研究
六、基本国情、社会主要矛盾和国际地位“没有变”研究
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研究
八、构建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研究
九、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研究
十、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研究
十一、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研究
十二、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研究
十三、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制约与协调研究
十四、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研究
十五、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十六、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研究
十七、社会建设及社会管理创新研究
十八、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研究
十九、推进海洋开发建设海洋强国研究
二十、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研究
二十一、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研究
二十二、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研究
二十三、题目自选*
社科处
11月22日
* 第23选题为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自选命题。请在课题申请系统中填报时选择子课题(自选),具体题目在导出的WORD文档中(封面和数据页)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