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教育部“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12浏览次数:5

各单位: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3年度本专项一般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参照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0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已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121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由社科处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1228日,申请人须在18日前向社科处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A表)2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申请评审书》电子版(请发至社科处联系人邮箱ttwang@skc.ecnu.edu.cnecnuxm@gmail.com)。《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单位纸质《申请评审书》要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排序,以便核对。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社科处联系人:王同彤、霍九仓

联系电话:5434512662233448

E-mailttwang@skc.ecnu.edu.cnjchuo@admin.ecnu.edu.cn

地址:闵行校区行政楼325、中北校区理科大楼A213

 

                                                                  社科处

                                                             20121211

  附件: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