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类别和资助对象
浦江计划资助类别分为四类,其中社科处负责受理的为:
C类:人文社会科学类,D类:特殊急需人才。
资助对象为留学回国人员,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不超过5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11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我校工作。且在国外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全职归国工作,且每年在沪工作时间须9个月(含)以上
3.申报C类资助的人员,应具有高级职称。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做博士后研究的,可不受职称限制。
二、申请方式
浦江计划项目申报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申报人员首先本人前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窗口(上海人才大厦1楼大厅,闸北区梅园路77号,电话:32511328,32511329)办理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具体事宜详见附件),然后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填报《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书》,在线打印后连同附件材料(一式六份,有stcsm字样的水印),送交社科处审核盖章后统一交至上海市人事局。
网上填报并提交成功、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三、受理时间
1、留学人员浦江人才计划资格认定时间:2013年1月4日至1月21日。
2、课题网上填报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1月4日至1月21日。
3、梅园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四、注意事项
1、文科教师一般申报C类、D类项目,以C类为主,欲申报D类特殊急需人才者,需提早提交部分材料请人事局审核,故有意向者请尽早与社科处联系。
2、教师网上申报之前需前往上海人才大厦1楼大厅(闸北区梅园路77号)进行资格认定。
3、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必须与提交的书面材料内容一致,否则申请无效。
4、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为在线打印(有stcsm字样的水印),电子表格连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
5、填表时如需“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表”,请电邮至联系人邮箱索取。
5、请于2013年1月21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送至社科处(闵行校区行政楼325、327,中北校区理科大楼A213)。
对申报工作不明之处可向社科处咨询。
联系人:王同彤、费斌
联系电话:54345126,54345118;62232631
E-mail:ttwang@skc.ecnu.edu.cn;bfei@admin.ecnu.edu.cn
地址:闵行校区行政楼325、中北校区理科大楼A213
附件2、《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所需提供的材料》;
社 科 处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