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为进一步提升科研成果质量,打造精品力作,鼓励潜心研究,产出原创成果,培养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学校决定设立人文社会科学精品力作培育项目。2013年度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面向全校在职教师。每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正在承担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精品力作项目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基础、科研能力,以及出色的前期研究成果。
三、精品力作项目的结项条件为五年内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省部级奖励包括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上海市邓小平理论研究与宣传成果奖、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
四、申报精品力作项目须同时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具备争取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的基础。
五、精品力作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分二期拨付。立项后拨付10万元,五年内结项再拨付10万元。
六、精品力作项目立项五年内,负责人应申报每次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若未申报须向学校退还全部研究经费。
七、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八、报送材料要求: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一式6份(A3双面,中缝装订)。
九、社科处联系人:沈怡廷、费斌。咨询电话:62232631、62233448。
2013.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