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内涵建设,增强高校教师科研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提高高校教师加强基础性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市教委现决定组织申报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每类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共设立680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约340项。
我校文科教师可申报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资助额度6万元/项。
二、项目申请人有关要求:
我校文科重点项目申请者需获得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5岁以上(1969年1月1日之前出生)申报者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
如已取得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曙光跟踪、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启明星跟踪等人才计划或已承担过国家重点项目、省部重大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鼓励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申请人已承担的国家项目、省部项目的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时,每一申请人承担过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
三、重点项目采取答辩评审方式进行遴选。(届时申请人必须本人参加答辩,否则将失去申报资格,具体时间等待市教委通知。)
四、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3年,项目起始日期均为2014年1月。
五、项目立项后先下达总经费的80%左右,预留经费于项目结项后拨付。经费编制请仔细阅读附件中《管理办法》第21条并严格按照该办法执行。
六、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报附件中《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也可从“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
七、请申请人于2013年5月6日前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联系人邮箱ttwang@skc.ecnu.edu.cn,同时打印1份《申请书》,左侧装订,送交社科处。
社科处联系人:王同彤、费斌
联系电话:54345126,62233448
E-mail:ttwang@skc.ecnu.edu.cn,bfei@admin.ecnu.edu.cn
地址:闵行校区行政楼325、中北校区理科大楼A213。
社科处
2013年4月20日
点击下载附件: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文科)申报材料.rar
内含:1、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