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拟进行2017年下半年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范围
1. 尚未结项的2011、2012、2013、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 已完成的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
二、验收要求
1.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验收的主要内容是:项目申请书规定的各项研究内容以及申请书所明确的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项目经费执行情况;项目所产生的论文、专著、专利、决策咨询报告、奖励等科研成果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等。
2.项目产生的科研成果的具体要求:主要项目成果第一署名人应为项目负责人。论文为正式发表、专著为正式出版、研究咨询报告需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须提供杂志社或出版社的用稿证明或出版合同复印件。所有成果均须注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资助”。
三、验收材料的提交
1.验收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申请书复印件2份(A4纸,双面复印)。
(2)项目总结报告6份(A4纸,双面打印)。
(3)已标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的项目成果(合订成册)原件2套。须在每本成果封面右上角加贴标签,标明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与学校名称。
(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申请情况一览表
(5)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ttxu@admin.ecnu.edu.cn)。
2.截止时间
本次验收材料提交社科处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
对于不参加此次验收的2011、2012、2013年度项目,将做撤项处理,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填写《不参加2017年下半年验收的2012、2013年度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情况说明表》。
联系人:徐廷廷 吴文钰
联系电话:54345126 54345118
电子邮箱:ttxu@admin.ecnu.edu.cn
联系地址:中北办公楼3107 闵行行政楼325
附件一: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总结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