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11浏览次数:198

各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人文社科项目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教育部各类人文社科项目的结项实行每年集中受理的方式,并分别在3月份和9月份受理一次。

现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开展进展情况和完成要求,及时办理结项手续,我校本次受理结项的截止日期为320,请根据结项的有关要求(请点击“科研FAQ”中“各类纵向项目结项所需的材料和注意事项有哪些?”查看结项要求),将结项材料及时报送社科处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通知。

 

 

社科处

2008.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