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3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启动申报,现就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市社科规划课题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国家和上海的工作大局服务。
二、课题设置
市社科规划课题设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自筹课题三类,面向全市公开招标、择优立项。
《课题指南》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也可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选题目进行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课题完成时限:基础研究类课题一般为2-3年,应用研究类课题一般为1-2年。现实性、时效性较强的课题原则上不得延期。
三、申报条件和申请资格
各类课题的申报条件和申请资格参见《课题指南》。
四、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1.2023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需登录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sh-popss.gov.cn/dbpp/ui/login_b.asp),注册个人用户(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系统即可),完成实名认证,补充(更新)个人资料,填写相关申报数据。课题申报系统于6月15日零时至6月30日17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本通知的附件2为申报书模板,申请者可先使用模板填写,待系统开放后再填进系统。《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字数单位为千字,经费额度单位为万元,不要填错。
3. 申请者通过网站注册、录入申请书的步骤见本通知附件中的详细步骤。
4. 各单位请做好本单位教师申报动员工作,并通过多种形式组织申报书辅导论证,提升申报质量。
五、申报截止日期及上报材料要求
1. 课题申报系统于6月15日零时至6月30日17时开放,逾期不予受理。文科院将于6月28日起对网上提交申报书集中审核,故提交后请关注系统中课题状态的变化。请在文科院审核后,课题状态变为蓝色“社科办审核中”后将电子版申报书发给科研秘书汇总。一旦学校审核通过则不能退回修改,请仔细检查,慎重提交。
请科研秘书于7月6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和院系汇总表发至邮箱zwang@admin.ecnu.edu.cn。
2. 此次申报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暂不收取。
3.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联系。
联系人:王卓 霍九仓
联系电话:62232631
联系地址:中北校区办公楼中楼1109室 闵行校区行政楼1209室
附件:
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