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项目“学校积极公民培育研究:理念、方法和技能”沙龙举行

发布时间:2017-04-25浏览次数:7

  

320日上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许瑞芳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教育学青年课题“学校积极公民培育研究:理念、方法和技能”沙龙在理科大楼A204学术沙龙顺利召开,本次沙龙主题为研究成果公开报告会。来自复旦大学的邱柏生教授、上海社会科学院的胡健研究员,以及我校的邱伟光教授、黄书光教授、郝宇青教授等师生出席。

课题负责人许瑞芳副教授就学校积极公民培育的研究思路、章节结构及主要内容、创新点与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汇报。她指出,一个社会应不止于培养履行法定权利和义务的合格公民,而更应是有能力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公民,因此,学校公民培育的目标要从“合格公民”转向“积极公民”。她提到,此研究的亮点是对积极公民的理念内涵进行了深入的阐释,在此基础上采取了文本分析、问卷调查等研究方法对我国学校公民教育的现状进行研究,提出要培育积极公民必须构建起有效的学校积极公民培育体系。她还介绍了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包括:已初步形成25万字的1部研究书稿;公开发表论文8篇;相关研究成果在澳大利亚悉尼大学亚太道德学会、第三届全国思想政治教育高端论坛、中美学术讨论会等学术会议均有宣讲。

针对许瑞芳副教授课题内容的汇报,与会专家在对课题的研究成果作了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和完善建议。胡建教授认为积极公民的研究非常有学术价值,而此研究的最大优势是对国外文献有较大把握。同时,他建议将国内的有关文件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与积极公民进行“本土化”的结合。邱柏生教授从积极公民培育的开放性、参与性等方面,提出学校应培育具有国际视野和批判创新精神的学生。黄书光教授提出要对近代以来,特别是建国以来,我国积极公民教育的历史进行梳理。他还提出,要将地方课程、活动课程、区域共享课程等纳入学校积极公民培育的方法路径中。邱伟光教授从中小学政治课本改名为“道德与法治”的角度出发,提到公民问题说到底是法治问题,因此积极公民培育的研究要尽量从法治角度进行论述,与道德区分开。郝宇青教授则对研究书稿的各个章节进行了细致评述,并建议积极公民培育的研究要进一步体现“本土化”,与中国本土语境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