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场校级学术讲座:姜吉仲谈“宋代吏治法的研究与意义”

发布时间:2018-05-04浏览次数:60

4月11日,我校思勉人文讲座第401场暨2018年百场校级学术讲座第20场在闵行校区人文楼5303学术报告厅举行。此次讲座有幸邀请到了韩国国立庆尚大学教学副总长兼教务处处长、史学科教授姜吉仲先生,他以“宋代吏治法的研究与意义”为题做了精彩的报告。我校历史学系刘昶教授担任此次讲座的主持人。

姜教授以他对“吏治法”的一般认识作为开篇。姜教授指出,吏治之法,常见于诸家论述,古人将官员管理民众的方式与政绩,统称吏治。也有“治吏”一说,也就是治理官吏的意思。今人将其涵义扩展,把官员的养成、选拔、任免、管理、磨勘、奖惩、致仕等环节与人事行政相关的诸多方面,合称为吏治。从古代“代天巡狩”到今天“为人公仆”,官吏的职能未有较大改变。有国则必有官,有官则必有吏治,有吏治则必不能无“法”,这就是“吏治之法”。姜教授认为,在中央集权的国家体系下,国政推行、社会管理都有赖于官吏。所以吏治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吏治法的研究也有极大的历史意义与现实关怀。

作为背景知识,姜教授简单介绍了宋代的学术文化发展与科举制度情况,他认为这两者与其吏治法的变革有很大联系。姜教授指出,宋代的科举制度基本定型,文臣士大夫得到重用;并且国家提倡文治,三教并进,教育体系渐完善。所以在开放的文化政策与科举制度改革的推动下,“宋学”得到发展。由于科举制的定型与全国教育体系的完善,学问成为有意为官者之必备技能,政治与学术之结合也大大加深。在这样的背景下,宋代的吏治法也发生了重要变化:一方面,科举制成为选官任官的基石,平等自由的竞争打破了士族对官僚队伍的垄断;另一方面,监察、回避等选官任官制度实施,又严格了官场纪律、整肃了吏治。

接下来,姜教授介绍了他与学生合作完成的《宋代人物 ‘呈文论议’研究》项目。该项目是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对宋代人物的文集、书函、公文、议论等文本的量化分析,从而探究他们的核心思想与观念。姜教授表示,他们的研究及其技术将对有志参与相关领域研究的师生开放。

此次讲座的核心部分,是姜教授通过宋代8位人物,包括范仲淹、王安石、李觏等士大夫们有关吏治法的相关论议,尤其是他们的现实认识与经世思想对“宋代吏治”这个主题进行了诠释。在结论部分,姜教授讨论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姜教授认为不论是强调“法制”,还是主张“法治”,法律与国政的实施,都离不开法官、官吏等所谓“公务人员”这一群体。所以将人治与法治放到完全相互对立的位置,是十分不合适的。此外,姜教授还谈到了宋朝吏治法对当代的历史借鉴意义。姜教授指出,任何时刻都需要一个清廉公正的吏治,作为国家安定发展的保障。在对比宋朝吏治法的过程中,他认为,宋朝特有的自由、开放的学术文化环境与合理适当的科举制度,即官员选拔体系是其吏治法生命力的根本所在。在这两者的基础上,才能够去谈保障和提升官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官员个人的现实认识,提升社会责任感与家国观念等。所以创造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使国政能顺利推行的同时,官员的能力与个性亦能得到良好发挥。如此这般,才能实现官吏个人在为国为民上贡献的最大化,这也是吏治法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

讲座最后,刘昶教授进行了总结。在提问环节,师生与姜教授在宋代吏治法与其它朝代吏治法的异同、文臣士大夫吏治思想的实践、韩国宋史研究现状等问题上进行了交流。讲座结束以后,姜教授还向师生提供了韩国宋史研究现状的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