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终身教授报告会第15场:牟发松谈“十六国北朝特殊政区诸问题——以离散诸部与领民酋长制的关系为中心”

发布时间:2016-12-13浏览次数:28

  

1123日下午,2016年度终身教授学术报告会第15场在闵行校区人文楼1206学术报告厅举行。历史学系牟发松教授做了题为“十六国北朝特殊政区诸问题——以离散诸部与领民酋长制的关系为中心”的学术报告。六朝史知名专家、苏州大学张承宗教授出席并担任点评。

牟教授的报告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十六国北朝政区演变的特征及趋势作了概述,指出这一时期地方行政区划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其发展趋势则可以从两个方面或曰两种方向加以把握。其一,伴随着北境诸少数族或主动或被动的内徙,秦皇朝创立的以郡县制为标志的传统政区即“郡县制政区”被迫从北方边境地区后撤,代之以部落组织式的或者军事统制式的非郡县制特殊政区,这种现象两汉之际即已出现,魏晋时期更形加剧,而在所谓“五胡十六国”时代,这种特殊政区不限于边境,还一度交错杂存于长期以来实行郡县制的内地。特殊政区的大量存在,是十六国北朝地方行政制度的一个显著特征。其二,伴随着民族融合的深化,统一进程的加速,反映在政区上则是特殊政区的逐步退出或曰向传统郡县制政区的回归。

十六国北朝特殊政区存在的基本前提就是民族因素——边境少数族的内迁及建立政权。少数族所建立的政权即“胡族国家”或曰“北族国家”,实行“胡汉分治”或曰“胡汉二元体制”。其中的“胡族体制”或曰“胡族因素”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游牧的经济形态和流动不居的生产生活方式;第二是部族制和兵民合一的军事化组织形式。少数族内迁把部落组织带到了郡县制政区的内地,以及汉魏朝廷对这些内徙胡族部落的间接管理方式,构成了十六国特殊政区出现的背景、源头。当五胡在内地建立政权后,本部族及附从部族均以部落为基本组织形式,实行部落制兵民合一的地方统治。基于部落制的自治性政区和兵驻屯区在十六国大量存在,领民酋长制之外,还有设置在少数族聚居地区及内地军事枢纽的军镇,专设于少数族聚居区的护军,以及高层政区中的行台和总管。随着胡族国家民族色彩的淡化,其统治阶层的逐步汉化,特别是在大力推行汉化改革的孝文帝时代,军镇、护军、领民酋长等特殊政区急速退出,为郡县制政区所取代。

第二部分的内容是对北魏道武帝时期离散诸部和领民酋长制关系的论述。牟教授简略回顾了先行研究。指出周一良先生《领民酋长与六州都督》是首次对领民酋长制进行系统研究的开创之作。周氏指出,虽经北魏道武帝之“离散诸部”,但“尚有与魏同出之鲜卑及服属于鲜卑之部落,散处魏境,未同编户”,“领民酋长者实为此类部落之酋帅也”。严耕望先生前承周氏研究,在充分占有、深入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既确认了周文的论点,又在周文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不乏独立新见,为北魏领民酋长制研究树立了新的标竿。周、严二氏都明确指出北魏领民酋长制是以部族制即部落组织的存在为前提的。那么,这里就存在如下问题:其一是如何看待道武帝时代“离散诸部”政策的施行,特别是“离散诸部”政策与领民酋长制的关系;其二,道武帝“离散诸部”之前部落组织中的首领(史称酋长、酋帅、渠长、部大、部落大人等)与领民酋长有何异同,之后仍然存在的部落中的首领与领民酋长的关系;其三,北魏末前后领民酋长的性质发生了转变,二者的各自特征以及二者间的本质区别何在?由于离散部落不仅关系到对领民酋长的性质,而且关系到北魏前期国家的体制特征,特别是胡汉二元统治结构及其变化(主要是汉化)等问题,因而近年来颇受研究者关注,也成为研究领民酋长首先要回答的问题。

关于道武帝的“离散诸部”,研究者的理解存在诸多歧见,主要在于相关资料奇缺。其直接史料只有三条,即《魏书》的《官氏志》、《贺讷传》、《高车传》中各一条。三条史料所载“离散诸部”的具体时间不同。《官氏志》泛称“道武时”,《贺讷传》谓在道武帝登国(386-396)初,《高车传》则称“太祖平中原”后,即皇始元年(396)平定后燕占领河北地区之后。三条史料提法各异,一称“离散诸部”,一称“分散诸部”,一称“散诸部落”,今日研究者多概称为“解散部落”或“部族解散”。然而解散的对象是部落联盟,还是大部族,或者部落联盟和大部族之下的小部落?《贺讷传》称“离散诸部”后“其君长大人皆同编户”,其所属部落民是否也成为“编户”?《官氏志》称“散诸部落始同为编民”,又似乎同指部落首领与部民。这些通过离散诸部而产生的“编户”、“编民”,与一般郡县制政区中的编户齐民是否完全相同?所有这些问题实际上关系到如何理解“离散诸部”制度的内涵、目标、效果及意义,而对这些问题又与领民酋长制的关系最为密切。牟教授简略介绍了前人的研究及其异同、问题点所在,特别指出,上世纪末以来,日本学者关于北魏离散诸部的研究,出现了一个新的动向,即是对上述关于离散诸部的主流解释(部族制解体、剥夺部族首领对部民的统领权,部民编民化)进行重新认识,认为部落解散不过是部族制的再编,即把构成部族联合体的各个部族、部落从联合体中分离出来。这些新的认识从属于对北魏国家体制特征的重新认识。相关研究史可见前些年日本学者松下宪一氏的专著。牟发松教授虽然提炼了有关“离散诸部”及其与领民酋长关系的诸多问题意识,由于时间关系,皆引而未发,没作正面回答,留给了听众思考的余地。

最后,苏州大学张承宗教授对牟发松教授的演讲进行了点评。张承宗教授认为牟发松教授的研究抓住了十六国北朝胡汉二元体制向胡汉融合的一元体制转变的历史趋势,充分借鉴了前人研究成果,在史料较少研究难度大的十六国北朝特殊政区问题上做了系统性的研究,对离散诸部与领民酋长制之关系的难点问题上做了重点分析,解析了部落制残余逐步消退与特殊政区演变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