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重大项目“未来十年我国城市老年人口居家养老保障体系研究”第二次学术沙龙举行

发布时间:2014-06-26浏览次数:9

  

413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未来十年我国城市老年人口居家养老保障体系研究”第二次学术沙龙在中山北路校区举行。此次学术沙龙的主题为“海内外城市老年人广义居家养老保障体系研究”。会议由课题组首席专家华东师范大学桂世勋教授主持,同济大学李斌教授、华东师范大学管理学院钟仁耀教授、社会发展学院吴瑞君教授和黄晨熹教授、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张留禄教授等20多人参加了该次学术沙龙。

本次学术沙龙先由课题组成员介绍中国大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香港等六个国家或地区的城市老年人广义居家养老保障体系研究成果,按本课题界定的城市老年人广义居家养老保障体系涵盖的收入保障、医疗保障、服务保障、环境保障和参与保障等五5个方面梳理海内外居家养老保障体系的现状、问题和新动向。

我校人口研究所的梁翠玲老师梳理分析了中国大陆各地区居家养老保障方面的政策文本,并按本课题研究要求对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持的2010年我国城乡老年人口追踪调查数据进行深入开发,分别探讨了广义居家养老保障各子系统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政策走向,为其它子课题的研究提供了非常翔实的背景材料。报告中的年龄分组较为细致,多为五岁一组,从60-64岁组一直到85岁及以上组,便于课题组成员进行分年龄组的分析,并可和美国、日本、香港等国家或地区的资料做对比分析。

正在哈佛大学任访问学者的我校人口研究所郑雄飞副教授(由陈丽梅老师代讲)以美国马萨诸塞州为例,从居家看护、看护者支持、住房帮扶、健康福利、食物和影响、日常生活活动、信息服务、收入扶持、就业、培训和教育、抱怨和关切等十个方面介绍了美国老年人的广义居家养老保障体系。美国的诸多社会保障政策除了联邦政府统一规定外,各州还有一些补充规定。在介绍中有不少经验便于中国大陆借鉴参考。如当老人神志不清时,其养老金由谁领取?当子女不在身边(或无子女)的老人到医院看病时,谁来监护?

西南财经大学的田青老师系统梳理了英国和澳大利亚的广义居家养老保障体系,详细介绍了每项保障政策的覆盖范围、资金来源、领取条件、待遇标准,对改革完善我国居家养老保障体系具有重要启示意义。如英国为了让老年人继续独立生活在自己家里,对他们提供各种支持服务,其形式除了人身照料、家务和园艺协助、送餐服务、日间照料、紧急求助外,还有暂歇照料、社区健康服务、家居环境改装等。澳大利亚早在1992年就设计了“社区老人照料包”,用来帮助那些经过评估被认为达到入住机构的标准,但自愿继续留在家里居住的具有复杂日常照料需求的体弱老年人。

香港大学秀圃老龄研究中心副总监楼玮群博士(由陈丽梅老师代讲)在报告中首先指出香港人口老龄化的主要特点为高龄化程度高、人口老龄化速度快和家庭结构日益小型化等。随后分析了香港广义居家养老保障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为应对人口发展新特点,香港居家养老保障五个子系统分别采取的新举措,如在收入保障方面实施“全民退休保障制度”,在医疗保障方面实施“公私营医疗结合服务”、“老年痴呆症医疗服务”等,在居住环境方面发起“长者友善香港”活动,在参与保障方面的倡导“跨代共融活动”和“长者就业”。最后探讨了香港广义居家养老保障体系在保障内容、责任主体和支持体系方面经验对中国内地的启示。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张雨明老师从如何让老年人生活更幸福的角度详细介绍了日本在经济保障、医疗保障、护理保障、服务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如经济保障方面的生活保护法、老年人雇佣安定法;服务保障方面的老人福祉法、障碍者保护法、防止老年人虐待法等。同时,指出了日本养老保障制度实施中的不足,如日本护理保险包括身体护理和精神护理,精神护理即陪老年人聊天,由于该工作过程难以掌握,会导致出现部分护工匆忙了事的现象等。这些政策缺陷可为完善我国居家养老保障体系起到警示作用。

在上述报告后,与会学者针对6个国家或地区广义居家养老保障体系的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修改建议。钟仁耀教授指出日本介护保险在2000年开始实行,2005年进行了重大改革,而改革后的做法与目前中国的主流观点正好相反,这对我国具有启示意义。如为了使各地方的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更具针对性,国家把政策制定的权利下放到地方;发展小规模多机能型居宅介护,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服务等。李斌教授介绍了“介护”词语的含义和日本小规模多机能居家介护的实施背景,指出居家介护服务产生的必然性。吴瑞君教授指出课题组成员搜集到的海内外居家养老保障体系的资料非常丰富,既有国家层面的制度,也包括地方性的政策措施,但我们应该从诸多资料中选取有特色、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居家养老保障内容作为经验借鉴。因此,下一步需对资料进行聚焦,总结不同国家或地区居家养老保障体系的异同、每种模式出台的原因、出台时的经济社会条件等。李强副教授指出目前我国老年人的“医与养”模式是分开的,这样做既不利于养老,又加重了医院负担,特别是在精细化的制度制定上可借鉴国外的“医、养、护”相结合模式。张留禄教授也建议对上述六个国家或地区的居家养老保障体系进行对比研究,找出哪些政策措施确实对我国有借鉴意义,并提出未来以房养老的发展思路。

最后由桂世勋教授进行总结,并提出完善研究报告的意见。首先,增加搜集韩国(由詹军博士负责)和台湾地区(由黄晨熹教授负责)的广义居家养老保障体系资料,形成专项研究分报告;其次,确定每个介绍海外国家或地区的研究报告结构由四部分组成:一是每个国家或地区人口老龄化背景和广义居家养老保障体系的主要框架;二是每个国家或地区广义居家养老保障体系的现状和主要特点,尽可能搜集各国或地区的最新资料;三是每个国家或地区广义居家养老保障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新动向;四是海外每个国家或地区的居家养老保障体系对我国的启示;再次,要求每个研究报告均应涵盖本课题设计的广义居家养老保障体系五个子系统,尤其是对完善我国广义居家养老保障体系有重要借鉴意义的海外经验要作更详情介绍,对居家老人环境保障和居家老人参与保障方面的内容也需进一步扩展;最后,确定了2014年底修改完成“我国及海外城市广义居家养老保障体系研究”书稿的计划,并强调要“着力提高研究成果的原创性,尊重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