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区改革”研讨会在京举行

发布时间:2017-01-04浏览次数:53

  

122日,在国家民政部区划司的指导和支持下,“市辖区改革”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民政部区划司有关负责人、我校中国行政区划中心专家与各省(自治区)民政厅代表近40人出席会议,就我国市辖区当前存在的问题、未来改革的具体策略等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本会议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型城镇化下我国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及其评估研究”的重要研讨活动。

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李伟副司长、区划处燕翀处长;河北省民政厅赵丽副厅长、山西省民政厅区划处杨锦盛处长、辽宁省民政厅区划处李立新处长、江苏省民政厅区划处孙斌处长、山东省民政厅区划处张洪波处长、河南省民政厅区划处司新鲜处长、四川省民政厅区划处杨成文处长、云南省民政厅区划处宋少华处长、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区划处徐海康处长、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区划处李炎炜处长等全国各地民政厅干部莅临会场,会议由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李伟副司长主持。

改革以来,我国市辖区数量从418个增加到891个,市辖区数量占县级政区总数的比重已经达到31%,但由于缺少有关设置标准、市区职能关系不明确,导致市辖区的设置和治理无章可循,带来市辖区规模畸大畸小、假性城市化等问题,有必要深入推进市辖区行政区划改革,提高市辖区设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此外,当前全国存在“一市一区”问题的城市有79个,市辖区总面积不足500平方公里的地市有28个,存在“县包围市”问题的市有24个,市辖区行政区划改革有利于引导各地优化市辖区结构,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城市空间布局。

与会代表就市辖区改革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浙江、山东等东部地区的代表认为,从县级政府的角度来讲,设区的积极性远不及设市,但地级市扩大城市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的需求非常迫切;现在有许多开发区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承担了完备的行政管理职能,但法律地位的不明确使他们普遍面临管理体制不畅的问题,亟待向市辖区过渡,这应该是市辖区区划改革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湖南、青海等中西部地区的代表则提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性差异极大,市辖区改革要充分体现“因地制宜,兼顾东西”的原则,加快推进中西部的新型城镇化进程,优化城镇结构体系,同时重点解决“一市一区”、“县包围市”等问题。我校林拓教授认为,市辖区改革要充分把握市辖区的本质特征和内在发展规律,市辖区改革要朝着城市化、一体化以及人本化的方向发展,同时要严防“设区热”、体制摩擦、发展断裂等改革风险。

民政部区划司有关负责人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市辖区改革是我国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会议的与会代表覆盖了全国所有省份,是一场难得的、高质量的、能够全面反映我国发展现实的研讨会,感谢与会代表对市辖区行政区划改革提出的宝贵意见;同时,希望我校中国行政区划研究中心进一步深化研究,携手提高我国市辖区区划改革的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