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3日,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孙关宏教授应邀来我校作了题为“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的学术讲座。该讲座使我们对于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理念精神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政治学系多名老师出席了此次讲座,讲座由何明老师主持。
孙关宏教授的讲座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阐释相关核心概念如“治理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后现代化”“法治与依法治国”等。第二部分讲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面临的诸多难题。第三部分则谈到了如何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等问题。
首先,孙教授区分了“统治”与“治理”之间的差异,强调“治理”意味着“去中心化”、“去国家化”,实现“多元共治”。接着孙教授提出了衡量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四个标准,包括“政治的现代化”“社会结构的现代化”“政治参与的扩大化”和“依法治理”。他还谈到了理性官僚在依法治理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从古今中外的政治实践中,孙教授谈到了“人治”与“法治”的区分。他还引用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学者的政治思想,指出“法治”与“人治”是互斥的。中国历史上“人治”的传统根深蒂固,至今也未能根除。而“法治”就是要让法律凌驾于权力之上,人要服从于法律的意志而不是权力的意志。实现“法治”要特别注重遏制专制权力、遏制特权以及限制政府的自由裁量权。
如何理解“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孙教授指出这与我国家执政党的能力建设一脉相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首先要关注公共权力运行的制度化、程序化问题,解决好国家四套机构班子的结构性问题,夯实公共权力运行的制度化基础并且在实际的操作中注重“程序化”和“规范化”。在孙教授看来,实现“民主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措施。“民主治理”意味着“多数裁决、保护少数以及纠错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纠错机制对于实现“民主监督”“科学治理”意义重大。孙教授还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维护人民的主体地位等问题谈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最后,孙教授谈到了要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有机结合,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他提出了关于“党治”和“法治”之间一种新的关系模式,希望能逐步增加“法治”的比重,实现“党治”与“法治”的动态平衡。孙教授还就党应当如何“依法治国”、“依法执政”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在提问环节,同学们就“两会期间民意缺失”“推动依法治国的有效措施”“党纪与国法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与老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孙教授就各个问题给与了全面而细致的回应。最后,何明老师代表政治学系全体师生向孙关宏教授的讲学表达了诚挚的敬意和感谢,由衷地希望以后孙教授能常到我系来讲学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