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科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善后救助风险分担机制研究”沙龙举行

发布时间:2013-12-26浏览次数:24

1123日,教育部社科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善后救助风险分担机制”在公管院318会议室举行了第三次学术沙龙暨专家咨询会。会议由项目负责人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高恩新主持,邀请了市民政局原救助处处长陈跃斌同志、市安监局事故责任处葛庆丰同志等专家就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善后救助问题进行交流。

高恩新老师首先介绍了我国近来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总体情况以及善后救助的具体实践。高老师认为,与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不同,社会安全事件的善后救助面临着法律缺失、政府责任难以认定、救助渠道单一以及维稳压力等问题,往往导致社会安全事件的善后救助具有个案化、差异化以及政治化处理的特征。课题组认为,健全社会安全事件善后救助必须以法制化为前提、以法定责任划分为基础、以全国统一的标准为依据实施善后救助。

随后,来自实践部门的专家结合实际案例对课题研究的思路和着力点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市民政局原救助处陈跃斌同志指出,突发安全事件善后救助必须科学界定政府责任,注重从保险市场、社会慈善救助等方面建构综合性救助体系,政府财政救助应该作为最后的救助依托,而不是主要救助渠道。陈处长结合某地的个案阐述了社会救助发挥作用的空间、制度依据以及实施效果,并分析了存在的法律障碍问题。市安监局葛庆丰同志认为社会安全事件的救助关键在于理清实践本身的责任,即从事件主体责任和外延责任的角度合理划分责任主体、保险、社会救助和政府救助的分担比例。政府责任的划分要注重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对救助义务的认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依法按照国家赔偿进行救助;对负有间接责任的,注重通过强制性救助制度开展善后工作。

最后,几位专家就社会安全事件救助的法律建设、社会慈善资金的救助管理以及责任分担比例在不同情境下的划分原则进行了深入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