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讲坛第146讲:陈来谈“梁启超的私德论及其意义”

发布时间:2014-09-10浏览次数:9

  

822日上午, “大夏讲坛”第146讲在闵行校区人文学院楼5303举行。报告人为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院长陈来教授,演讲的题目是“梁启超的私德论及其意义”。讲座由我校终身教授陈卫平教授担任主持人。

陈来教授围绕着梁启超的“新民论”、“公德说”、“论私德”,以及“论德育与求道”和梁启超所著的《德育鉴》和《节本名儒学案》的相关问题展开具体的论述。

一、新民论。陈来教授指出,梁启超在《新民说》开始,便以“论新民为今日中国第一急务”开其宗、明其义。梁启超一反传统的精英道德说,主张官员德行来自民众,乃在于他对改变当时普通国人对政治的普遍麻木态度感到极为迫切,故强调改变民德的重要性。梁启超所谓的新民指的是近代意义上的国民改造与更新。但这种更新不是抛弃传统道德,而是一方面淬厉民族固有之道德,另一方劫难原来没有而更新的道德。

二、公德说。在陈来教授看来,梁启超的《新民说》明显是以提倡公德为主导方向的,公德说是梁氏将近代启蒙思想运用于当时中国政治和道德领域的表现。在梁启超那里,公德的主要性质是利群。梁启超主张,缺少私德的民众不可能组成国家,只有私德而没有公德的国民也不能组成国家。因此他强调国民必须明确自己对于群体、国家所负担的一物,以求益群利群,而不可只享受群体的好处而不承担责任。在梁启超那里,利群的实质是利于国家,其公德说的主要宗旨端在“爱国主义之发达”。

三、对新民论、公德说的交代,作为一种背景,最后还是要落到本场讲座的核心,即“论私德”。陈教授指出,梁启超在1902年所著《新民说》一书,以大力呼吁、提倡公德为主,但一年后,梁氏的北美之行导致他的思想转变,而重新重视私德的意义。在1903年所写的《论私德》中,梁启超对公德与私德之间的关系做了进一步的探讨,指出:从作用看,公德是团体成员对团体的态度;从本体看,公德是团体成员共同具有的德性。因而,个人所没有的德性,也不可能成为团体共有的德性。梁氏更是指出,道德无所谓公私,虽然有私德醇美而公德不完备者,但绝无私德败坏而公德完美之人。公德是私德之推广,有私德而公德不备,在于未能将私德进一步推扩。

四、陈来教授还进一步对梁启超的德育与求道的思想展开阐发,指出:梁氏是当时新学中重视提倡德育的人,而反对将救国的重点放在智育上,以智育代替德育。梁启超主张,德育的方法不须多言,只要各人选择古人的嘉言一两句,作为安身立命的根本,终身行之;或者用几个字标举学术的宗旨,以凝聚方向。梁氏还站在德育和修身、求道的立场上,对当时社会上流行的功利主义思潮提出批判。

陈来教授还在讲座的结尾部分对梁氏所著的《德育鉴》和《节本名儒学案》的写作背景及其内容作了简单的介绍。并总结到:陈来教授开宗明义地指出:虽然梁启超的《新民说》中有关公德说的论述在近代以来具有重大的影响,人们甚至把《新民说》的道德思想仅仅归结为公德说;但实际上,《新民说》中后来写成的《论私德》对公德说做了很大的补充和修正,更加深刻地思考了私德在整个道德结构中的基础意义和重要价值。《论私德》不仅深化了他个人在《新民说》初始的道德论,而且对由启蒙推动的道德反思的限度,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前十年,便做出了根本性的揭示,显示出思想家的深刻洞见。同时,《私德论》根本确立了梁启超作为近代新儒家的思想立场和方向,也奠定了儒家道德论在近代的调适和发展的典范。

陈卫平教授在讲座结束后对陈来教授的演讲进行了简明而要的点评,他指出:通过本场讲座所体现的一个核心问题就在于,在中国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中,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儒家思想的伦理价值还有什么意义,而陈来教授正是通过梁启超思想的前后转变与梁启超对私德的理解来回答上述问题的。在接下来的讨论环节,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子们发言踊跃,大家分别就中国传统的内圣外王之道与现代国家的政治生活之间的关系、儒家思想在公私领域的作用,张之洞所提倡的修身与梁启超私德思想的异同,以及《德育鉴》对个人修身的意义等问题向陈来教授请教。陈教授也一一细致、耐心地做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