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社会治理”——中国行为法学会基础理论研究会论坛于12月7日在我校举行,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李文燕、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林喆、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沈国明、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顾长浩、我校副校长郭为禄、中国行为法学会基础理论研究会副会长郭树勇以及部分高校、科研机构、地方法院和检察院代表等出席。论坛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基础理论研究会秘书长朱崇坤主持。
李文燕首先在讲话中表示,建设法治中国、实现中国梦需要注意三个方面:第一是统筹发展、稳定与法治的关系,确保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依法办事是第一要求的法治;第二是统筹社会管理和管理社会的关系,确保社会管理权运行的正当化;第三是统筹法律手段与其他手段的关系,确保社会管理手段的有效化。
沈国明在讲话中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是理论发展的逻辑结果,社会发展到这一步,有很大的社会需求。行为法学会论坛的举办突出了应用理论的研究,很接地气,发挥了社会科学界的独特作用。
与会学者就政府法治、立法、司法与社会管理,网络治理与社会管理、法治中弱势群体的社会管理,文化法治,反腐与法治等议题,进行了热烈的研讨交流。
林喆在主题发言中指出,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字说明我们现在的社会管理方式是落后陈旧的,很多环节都需要完善和规范。一些社会问题已经成为缠绕中国发展的大问题,这些问题可以依靠公众、媒体、社会团体等力量来解决。从前我们总是认为“水能覆舟”,现在我们应该更看重“水能载舟”。朱崇坤提出,司法公信力既是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度,也是司法对公众的说服度,是司法行为的衡量标尺。我校法律系常务副系主任黄欣副教授就学校与社区互动法律保障机制,做了相关发言。她认为,学校与社区实现互动是教育资源整合,以及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路径之一。从立法保障的视角进行探讨,可以更有效地起到促进学校与社区良性互动的重要作用。郭树勇认为,社会管理立法是社会领域立法的重要部分,地方在社会管理中负有主要的责任,地方立法负有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历史性任务。市委政法委研究室虞浔博士从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的信访信息化建设入手,谈了新媒体环境下群众反应诉求廉价化和处理结果的透明度带来的挑战。市人大常委会副处长刘明明以社会治理立法思路的转变为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会学者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大家认为,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是紧密联系的,法治建设离不开社会发展的支持,社会发展也离不开法治建设的保障作用。
郭为禄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中国的法治经历了由统治到管理再到治理的过程,改革的动力、活力和理性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摸着石子过河”。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需要学者和管理者之间积极、良性的互动,他表示,正是得益于这样的互动,我们才能做到理论和实践结合与统一,而这个过程本身也是思想的进步、社会的进步。郭为禄最后对与会的各位领导、专家与学者对本次论坛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也希望中国行为法学会能够进一步加强与华东师大法律系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学科建设发展,为国家法治建设输送更多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