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江苏师范大学李昌集教授在中文系三楼特藏室作了题为“戏曲写作与戏曲体演变”的讲座,本场讲座由中文系系主任谭帆教授主持。
针对戏剧缺乏统一界定这一学术现状,李教授首先定义了戏剧,认为“代言、扮演、表演故事的情节、场面乃至一个完整故事即戏剧。”以此为出发点,依据时间顺序,戏剧可划分为“戏礼”、“戏弄”、“戏曲”三种形态。同时,三种形态有所交叉互动,可以并存,并非某种非此即彼的线性关系。
那么,“戏曲体”究竟如何产生?学术界往往从演绎的角度探讨戏曲体的生成问题,“整合说”至今仍占主导地位。然而,此种从理论到现实的研究方式得出的结论,与历史现实并不能完全相符。对此,李教授主张“搁置理论,回归现实”的研究方法,主张戏曲体的研究应回归到现实的历史文化语境。这样,李教授从“文化文体学”的方法入手,认为戏剧不仅以传统认定的“场上”的形态存在,它们更以“文本”的形态存在;由此,从文本视角切入对戏剧的研究,就显得合理而必要。因此,戏剧最重要的特质即以场上和文体两种形态存在,且二者交叉、互动、制约。从二者的互动关系出发梳理戏剧的发展史,李教授最终认为,戏曲体是由文人进行剧本写作,整合勾栏中各种表演艺术形式而实现的。
李教授的讲演以新颖的方法、独特的视角、详备的论证给在场同学带来了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