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象谈“论人格的财产化”

发布时间:2014-06-16浏览次数:5

  

58日下午三点,清华大学梅汝璈法学讲席教授冯象先生在闵行校区人文楼5303学术报告厅作了题为“论人格的财产化——从杨绛先生书信案谈起”的思勉人文讲座。此次讲座由哲学系教授陈卫平主持。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院务委员、哲学系教授陈赟,中文系教授罗岗、哲学系副教授张缨等诸多师生参加了这次讲座。

冯先生从网络社会中个人信息、个人隐私保护发生变化以及问题谈起。在现代这个商业社会,个人也是个人财产的一部分,信息常常会成为交易的对象。冯老师刨除技术性的部分,从生活入手进行讲解。接着冯先生以杨绛先生书信案作为例子,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从案子被告与原告双方,法院的判决来谈,认为这个案子对中国的拍卖行产生了影响。

由案件联想开去,冯先生谈了在电子通讯方式普及前,信件等联系方式在亲人间是如何使用的,由此说明信的著作权和一般的作品不太一样。在有些场合下,收信者会把收到的信件一起还给寄信者。可见在两者间,保守信件中的秘密是一种默认的共识。这是这件案子一个争议点。从另一方面即学术研究来讲,又该如何使用这些信件?在人去世后,或许这些信件可以使用。这就涉及到隐私的问题,按照民法通则和理论,一个人的隐私和他的生命是联系在一起的。不同的国家会有不同的规定,将隐私权延伸到人去世后的一段时间。冯先生感兴趣的是隐私权的财产化问题。

大多数人会认同,隐私权需要得到尊重和保护。那么一般人和名人的隐私权在实际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是不一样的。比如明星的一些标志性动作、口号、手势,可以用来获取利益,在美国会受到保护。这个和杨先生案件背后的东西是相通的。隐私不仅仅是一个抽象的人格利益还是一个非常具体的,一笔财产。

最后冯先生坦言,非常担心“零隐私”情况的发生,尤其是在网络公司的收集力量强大下。每个人要从自己开始,关注并保护自己的隐私权。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和冯先生进行了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