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冠军谈“施米特与罗尔斯论‘政治’”

发布时间:2014-02-28浏览次数:37

  

1218日,我校政治学系吴冠军教授主讲思勉午餐沙龙,主题为“施米特与罗尔斯论‘政治’”。沙龙由政治学系马哈尼(Josef Gregory Mahoney)副教授主持。政治学系周林刚老师,哲学系王寅丽、张小勇老师,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张春田老师等参与了本次沙龙。

主讲人提出以下观察:尽管政治哲学与政治理论研究已成为学术界的一个“显学”。但什么是“政治”(the political)?这在关于“政治哲学”已汗牛充栋的学术讨论中,却恰恰并不清晰——论者们在各自撰述中似乎彼此就政治问题进行“思想交锋”,但往往实质上谈论完全不同的东西。此次沙龙的主题正是从“什么是政治”这个问题入手,以著名政治思想家施米特与罗尔斯为讨论对象和坐标系,对西方思想中对政治的各种解读进行了梳理。亚里士多德指出政治就是研究人与人如何生活在一起的知识,人与人如何群处,如何生活在一个共同体里。从最身边的日常生活到最宏观的全球政治,政治是关于living together的智慧,人如何生活在一起,而不是死在一起。而对有无安顿人之群处、人之政治生活的智慧的问题,则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立场。具体而言,罗尔斯为代表的政治思想家,是一个极端,认为人之群处问题可以解决,乃至一劳永逸地解决(John Grey认为只能每次暂时解决,权宜之计,暂时平衡,放弃稳定性),通过建立起一个理性、稳固的“基础结构”。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了,那么人生活在世界上,还有什么意义。而施米特则代表了另一极端,政治就是敌我划分,就是对抗、冲突和战争,每个人都在生命意义上是战士。与此同时,罗尔斯与施米特又恰恰形成主讲人所谓的“规范政治学”与“例外政治学”之间的对立。在这两种具有标尺意义的观点参照之下,西方政治思想的脉络获得更为清晰的梳理:伯林的价值多元论为两者提供了理论背景;而格雷则在观点上居于两者之间;施米特表面上是霍布斯主义者;而就“政治”而言罗尔斯实质上才是一个标准的霍布斯主义者。吴冠军老师顺着这个思路进一步解读了康德、尼采、德勒兹、德里达等等思想家对政治问题的阐述,从而提供了一种对西方政治思想脉络的全景式的解读。

主讲结束后现场的老师和同学对沙龙主题进行了讨论,王寅丽老师指出这项研究非常有价值,并进一步补充以下观点:自由主义与传统秩序观之间的冲突不应该仅仅局限在现代的领域内探讨而应该抛开古今的区别,在更宽广的历史视野中来讨论。张小勇老师则从政治科学的视野出发,对吴冠军老师提出商榷意见,指出他的论述弊病在于没有科学地对何为政治、何为政治现象进行界分,没有站在价值中立的立场上对政治问题进行准确客观的研究,而是用一个大而化之的定义把一些生活现象理解为政治现象更把从事政治与研究政治混同在一起。周林刚老师则指出韦伯对政治事务与政治研究进行了区分,但他在“以政治为业”这篇演讲中实质上是把两者结合在一起,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吴老师的论述也是沿着这个路径展开。马哈尼则建议主讲人进一步将黑格尔与马克思的论点结合进这项研究中。吴冠军老师对专家们所提出的意见表达了由衷感谢,并对这些问题分别进行了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