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教授首先肯定这是高等教育改革系统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具有重大意义。自主招生中出现的三大联盟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高等教育改革所倡导的“分类管理”在招生环节的一种实现。
这次自主招生首次吸引了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大陆一流高校的吸引力在整体上有所提升并得到更大范围的认可,同时也为大陆一流高校的进一步发展赢得了某种机会。
由于往年的自主招生经常在事实上只面向于大中城市的一类高中,地处县镇所在地的二类高中学生很难有机会,所以公平性问题一直受到公众和媒体的批判。这次通过清华大学等七校联考初审的学生能够覆盖全国800多个县,这从某种程序上说是一个进步,说明自主招生经过几年的摸索,我们已看到在制度设计上不断完善的努力结果。清华今年自主招生还开辟“A计划”和“B计划”两条特殊通道,为“偏才”、“怪才”以及欠发达地区的特优学生增加考入清华的机会。首先我们要肯定这是一种进步的尝试,但一定要限制规模、降低成本、简约制度,千万不要把几所学校的联合招生制度搞得过于复杂。
高考在我国今后相当时期内都将会是一种高利害的考试,也将会是备受瞩目的事件,因此自主招生也是一种高风险的行为。解决此问题的路径很多,需要在制度上统盘考虑,如命制试题、制卷等专业化问题,是否可以考虑委托专业机构来承担?通过书面材料初审,特别是高中三年的学籍档案、相关成就证据、专家推荐与个人陈述,只保留一定比例的考生人数;制定一整套面试方案,加重面试成绩比例等。总之,高校自主招生涉及到的专业事情应该由专业人员来做,同时,一定要为高中教育的正常发展提供正确的引导。
对于普通高校而言,在这种环境下,最好的办法就是更加努力地去思考如何真正做到差异化办学,通过特色来吸引高素质的学生。事实上,这也是一种倒逼机制,迫使一般水平高校走出自己的办学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