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华东师范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4浏览次数:10

各院系、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华东师范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现启动2026年度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理论问题和现实热点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应用导向和学科交叉导向,支持形成一批具有理论深度、实践价值和政策转化潜力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构建中国特色民族研究知识体系、服务新时代民族工作决策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学理支撑与智力支持。

项目研究应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对策应用研究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方法相结合、历史考察与现实调研相结合,鼓励运用多学科交叉方法、田野调查、大数据分析、比较研究等多元路径,产出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范围

本项目重点支持以下8个研究方向:

1.七普”以来我国少数民族人口迁移流动规模与新特征研究。聚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的最新数据,综合运用多学科分析框架,分析全国及各地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新特征,探讨人口流动对经济社会发展与民族关系的影响。

2.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与对策研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实施后的法律落地实践,系统梳理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完善法律实施机制的对策建议。

3.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与社区环境的理论与评估框架研究。围绕“互嵌式社会结构与社区环境”的核心概念界定与理论重构,构建科学可操作的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的理论模型与评估指标体系。

4.超大城市多民族社区融入困境与政策评估研究。系统分析超大城市不同类型多民族社区融入的现状与特征,精准识别和诊断社区治理中的关键痛点与深层难题,并对现有治理政策的实施效能进行科学评估。

5.各民族互嵌社区治理的驱动机制与国际比较研究。对比分析中外互嵌社区治理的制度安排、运行机制与实践经验,提炼我国互嵌社区治理的独特驱动因素与优化路径。

6.边境地区人口流动融居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聚焦我国边境地区跨境人口流动、多民族融居格局等,分析人口流动融居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影响机制,提出增强边境地区民族团结和国土安全意识的对策。

7.中国特色互嵌式社区多元类型与治理的优化路径与政策创新。依据互嵌式社区的类型,围绕差异化治理、文化多样性保护与共同体意识协同发展,以及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创新等维度,探索中国特色互嵌式社区治理的优化路径与政策创新方案。

8.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创新路径与育人成效提升研究。从课程思政、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校园文化建设等维度,探索高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创新路径,构建育人成效评估框架,提出可推广的实践方案。

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在上述方向下进一步凝练具体题目。

(二)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在聘期内能完成项目研究的全职博士后或专职科研人员亦可申报。

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能力和学风,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实质性研究能力,拥有较为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

鼓励具有重大理论创新价值、现实政策转化潜力或实践应用前景的选题申报,优先支持能够服务国家民族工作重点任务和学校相关学科发展战略的研究。

鼓励跨学科、跨院系以及校内外合作研究,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教职工。

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不高于3万元;最终资助额度以立项批复为准,将综合考虑选题创新性、论证质量、研究基础及成果预期等因素。

项目建设周期为半年至一年。对阶段性成果显著、具有持续研究价值或政策影响力的项目,可择优给予持续支持。

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政策咨询专报、调研报告、数据库或案例库等,鼓励产出可直接服务决策咨询或社会应用的高质量成果。

三、项目管理

(一)每人限报一项。不得以已获得其他课题资助的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项目。获本项目立项后,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其他校内课题。项目结项记录不良者不得申报。

(二)为加强科研育人,所有申请项目鼓励吸纳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参与研究。

(三)文科院与民族与发展研究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立项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根据经费情况和研究进度拨付经费。

(四)项目批准后,文科院将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研究协议书。项目负责人须按照要求完成后续立项事宜,并在课题研究期间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配合完成课题管理。项目合同期内,若项目负责人调离学校且尚未结项,将终止合同并追回已拨经费。若发生经费使用违规、学术不端等行为,将终止合同并追回已拨经费,所涉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文科院相关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应填写《2026年度华东师范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专项选题论证表》(附件1)并提交至所在院系科研秘书处,经院系审核后,科研秘书应于75日下午4前将选题论证表Word文档以及申报汇总表Excel文档(附件2)打包发送至文科院邮箱:rwsk@admin.ecnu.edu.cn

(二)文科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对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材料,取消申报资格。

(三)文科院根据评审意见提出拟资助项目名单并进行公示及异议处理,按程序报批后正式公布。

本公告及相应规定由文科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联系文科院办公室。

联系人:高嘉依、霍九仓

联系电话:62232631



附件1 2026年度华东师范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专项选题论证表.doc

附件2 院系申报汇总表.xlsx



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统战部

华东师范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

华东师范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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