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场校级学术讲座第40场:陈时龙:推官与明代政治

发布时间:2022-10-19浏览次数:69

20221012日下午15:00—17:30,华东师范大学百场校级学术讲座第40场曁大夏中国史论坛2022年前沿讲座1讲,邀请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员、科研处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生导师陈时龙老师,进行题为“推官与明代政治”讲座。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包诗卿主持此次活动,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黄阿明作为与谈人,来自华东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等校内外百余位师生通过腾讯会议在线参加此次讲座。

推官是明代府一级的佐贰官,主要职责为“理刑名”。陈老师首先对明代推官研究的学术史进行了回顾,提出过往推官相关研究主要是集中在制度的形成和与科道官的关系上,对于明代推官在政治生态中是如何运行的目前论述较少。

对于主流的典制文献中记载的推官制度,陈老师对部分描述提出质疑。他在明代推官的品阶、职权范围和员额数量等问题上提出自己新的看法。明代推官的职权超越传统认知的只主管一府刑名案件,其还对本府乃至周围诸府的官员进行监察,同时推官员额在部分府也不是固定一员。

陈老师对推官和巡抚、巡按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讲解。他认为推官作为地方官员在明代中后期逐渐成为巡抚、巡按的耳目心腹,其经常跟随御史巡查地方,导致推官的权力大大扩展,形成一种特殊的官场现象。陈老师还对推官除刑名、监察之外的权责进行考察,指出其会对府州县的其他行政事务插手管理。

在推官的出身和晋升途径问题上,陈老师进行了更加深入的分析和解释。他认为推官出身不仅是进士,举人和贡生也占据了极大比例。同时老师也讲述到府的发展程度不同,其推官的出身也会随之改变。在成为推官之后,其晋升途径也会和科道官紧密联系在一起,但同时也存在其他的上升途径。

讲座结束之后,包诗卿老师对讲座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总结,陈老师向我们展现了明代推官制度的详细运行情况,以及解释了推官是如何在明代官场政治中发挥作用。在与谈环节中,黄阿明老师对明代推官和知府的政治互动、推官出身和府的级别关系、推官在官员考核中发挥作用以及由此延伸出来官员职权变异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黄老师认为此次讲座内容丰富、干货满满,作为听众收获颇多。

随后,陈时龙老师同线上听众展开互动,他对“明代推官是否为分权”“清代除废除推官后的刑名幕府”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回答。交流氛围热烈,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