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6浏览次数:773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要求,引导和整合社会各方研究力量关注、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办科教发〔2023〕194号)要求,开展我校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申报人需根据26个选题方向(附件1)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推荐工作

我校本次推荐项目不超过3项。申报人需填写《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报送至文科院后经专家评审后上报。

  (二)项目委托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如下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申报人要求

  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四、注意事项

  请于2023年12月27日前报送纸质推荐材料(申报书一式3份),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yang@skc.ec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中北办公中楼1109室,闵行办公楼1209

联系人:杨健62232631

 

附件:附件1-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doc

附件2-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文科院

20231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