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文科)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7浏览次数:985

各单位:

2022 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简称“浦江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C类(社会科学类)

申报主体资质:申请人应在本市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类创新研究,或由申请人创办文创类留学人员企业;

执行期限:2022101日至20259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5万元/人、50万元/团队。

D类(特殊急需类)

申报主体资质:申请人所从事的创新研究或创办的留学人员企业,符合本年度特殊急需人才资助领域,且由相关单位择优推荐;

执行期限:2022101日至20249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5万元(社会科学)或30万元/人(自然科学)、50万元/团队。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为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其中包括入外籍留学人员、赴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的留学人员,或者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赴国外学习的留学人员,除满足《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4.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2-01-01及以后出生),入选后须全职入境来沪创新创业,且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申报团队的申请人应不少于3人,且全部成员均应符合相关申请条件。

5.  来沪工作从事创新研究的留学人员一般于202011日后入境,来沪创业的留学人员一般于201811日后入境。尚未入境但已同本市用人单位达成明确聘雇意向或已同有关创业园区达成落地意向的留学人员及团队,也可按有关规定申报。在境外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及入境工作和创业时间均以出入境记录为准。鉴于新冠疫情因素,原定留学计划于202011日后结束,但因受境外疫情影响而提前入境的留学人员,可按计划完成在线学习和交流后根据要求申报。

6.2022年度特殊急需类申报事项:

(1)年度资助领域: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及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环境资源、基础软件、5G、新一代通讯和网络、公共卫生管理、海外人才政策研究等;

(2)根据本市产分布和发展特点,各区引进的紧缺类创新人才和留学人员企业,可通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留学人员创业园、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等单位或部门择优推荐;博士后人员可申报特殊急需类,并提交有效期基本覆盖本计划执行周期的有效博士后人员协议书(三方协议)等,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择优推荐。

三、申报方式

1.所有申请人须先进行申报资格认定(有关事项见附件 2),凭认定号提交的申报项目有效。在线认定有效提交时间为2022616日至711日。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6249:00

3.申请人通过上海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进入申报页,或通过域名 http://ggfw.rsj.sh.gov.cn/进入申报页面,新用户需注册账号后再登陆。

4.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咨询方式

市科委:021-12345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人社官网或APP内“12333在线咨询”

5.浦江CD类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在线完成资格认证并在系统中完成网上申报后,将提交的申请书及附件的电子版(文件夹名格式:姓名+单位),发至科研秘书处,请各位科研秘书于711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发至邮箱zwang@admin.ecnu.edu.cn

四、评审方式

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卓  霍九仓

电子邮箱:zwang@admin.ecnu.edu.cn

联系地址:中北校区办公楼中楼1109  闵行校区行政楼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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