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持续助力和支撑学校“双一流”建设,全面推进“卓越学术”行动,推动产出高质量的原创成果,提升学术影响力,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师大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现就2024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育人”“文明”“发展”为使命,坚持以优势学科为引领,坚持以重大问题为导向,坚持以提升国际影响力为目标,推动产出高质量的原创成果。
资助华东师范大学文科科研人员优秀和重要的学术著作出版,分为“新世纪”学术著作、青年学术著作两种项目类型,获得申请资助的著作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直接出版。按照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原则进行评审。
二、资助范围
基金资助具有原创性的已经完成的学术专著,包括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具有创新或有重大发现的学术著作。
下列情况暂不属于资助范围:外文著作、译著、论文集、资料汇编、再版著作、科普读物、教材教科书、工具书、音像作品、电子出版物。
三、资助重点
1.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具有鲜明特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政治、经济、文化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以及具有重要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的学术研究专著。
2.面向国际学术前沿,在服务国家战略以及解读中国实践、构建中国理论,打造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等方面贡献较为突出,具有引领性的高水平学术专著。
3.青年学术著作出版的资助对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已经申请其他各类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等其他出版基金,和历年申请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未获批准的书稿不予受理。
5.出版基金实行定额资助,因此申请时务必把书稿的实际字数填写准确(一般书稿字数为20万左右),一经通过评审,该字数即为出版字数,不能超过。
四、申报条件和程序
1.申请人填写《附件:华东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表》,并提交书稿及辅助材料。出版基金评审以审读书稿为基础,提交的书稿要有前言、目录、主要参考文献以及全稿,请申请人务必在交稿前,将书稿整理完整、打印清楚、装订成册;可提交相关的奖励和鉴定材料(例如奖励情况、证书、学术评价等材料)作为辅助材料。
2.请于9月1日(星期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纸质版申请表1份、书稿1份(书稿须匿名处理,不得透露作者单位和姓名)交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同时电子版申请表word版、书稿pdf版及辅助材料pdf版发送至scguo@admin.ecnu.edu.cn。收稿截止期过后不再受理。
3.每份书稿都应有一名校内或校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
4.每人每次只允许申请一种类别的出版基金资助项目,但在获准资助项目完成之后,可以申请第二个项目。
5.申请人请自留底稿,一旦通过评审,所交书稿不再退还。
6.如若能申请国家后期资助的成果,请先申请国家后期资助。
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