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从即日起开展2020年度市社科规划逾期课题清理工作。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4年、2015年立项尚未完成的各类市社科规划课题。
二、清理期限
校内提交期限为2020年4月30日。需提交的结项鉴定材料包括:《结项审批书》2份、最终成果6份(匿名)、研究成果简介2份、财务支出明细2份、电子光盘1份(含以上所有材料的word格式电子版)。逾期仍不能完成的,上海哲社办将不再接受办理结项手续,按撤项处理。
三、免予鉴定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课题可以申请免于鉴定:
1.阶段性成果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含)以上的;
2.课题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
3.经有关部门认定成果内容涉密不宜公开的;
4.市社科规划课题与同时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内容基本一致,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已结项的。
对于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课题,负责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相关措施
1.在清理期限前提交结项的课题,上海哲社办将集中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评审。经评审,成果质量达到结项要求的,将予以结项;成果质量不符合结项要求的,将终止课题研究。
2.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市社科规划课题;被终止研究课题的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各类市社科规划课题。
3.凡列入清理范围内的课题,后续经费一般不再拨付;被撤项或终止研究的课题研究经费按有关规定予以追回。
请各相关单位务必认真做好本次项目清理工作,认真核对本单位逾期市社科规划项目名单,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在规定时间前提交结项材料。
联系人:王 卓 霍九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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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