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学者学术讲座:段忠桥教授谈“平等是正义的表现——读恩格斯的《反杜林论》”

发布时间:2019-11-13浏览次数:477

2019119日下午14:00,在闵行校区人文沙龙(冯契学术成就陈列室),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邀请到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段忠桥,作以平等是正义的表现——读恩格斯的《反杜林论》为题的学术讲座(知名学者学术讲座第28场)。讲座由哲学系教授陈立新老师主持。哲学系本、硕、博学生共同聆听了段忠桥教授的讲座。

段忠桥教授谈“平等是正义的表现——读恩格斯的《反杜林论》”

讲座现场

讲座伊始,段忠桥教授首先说明了选题的初衷。段教授指出,我国学界对恩格斯的论述和论断的解读虽然多不胜数,但大都过于简单和武断;在研讨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时常常更关注马克思而忽略恩格斯;因此,重温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及《反杜林论》的准备材料中的相关论述是大有裨益的。

段教授的讲座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第一个方面是恩格斯对观念本身的说明。段教授认为,首先,恩格斯对平等观念的论述是从批判杜林的基于两个意志平等的永恒正义观开始的;杜林的论证方法是先验主义的方法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杜林的“两个人”之间的平等是18世纪启蒙思想家倡导的平等观念的再现。其次,平等观念对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所具有的鼓动作用和价值是恩格斯对其进行多方面说明的原因。第三,平等观念是平等要求的基础和依据;古老的平等观念认为就一切人“都有某些共同点”是平等的,现代的平等观念认为一切人“就他们是人而言”是平等的;他要论述的是现代的平等观念,即“一切人,或者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者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第四,平等观念是历史地产生的,最古老的自然形成的公社中平等观念非常有限地存在于拥有全权的公社成员之间,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平等观念只存在于处于统治地位的某些社会集团的成员之间,基督教只承认一切人原罪的平等,现代的平等观念随着资产阶级以及相伴而生的无产阶级的出现而出现。第五,现代平等观念的内容仅限于权利;平等观念不是一切人在所有方面的平等,而只是他们在权利上的平等。第六,平等观念不是对社会观念和政治观念“是怎样的”事实判断,而是对它们“应当怎样的”规范性价值判断。最后,平等观念是正义的表现。

第二个方面是恩格斯对作为现代平等观念的资产阶级要求和无产阶级要求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做了深入的论述。在段教授看来,首先,黑格尔认为,作为一种社会意识的平等观念的出现是由15世纪末海上航路的伟大发现、城市的兴起、工厂手工业代替了手工业,以及或多或少有所发展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因素的出现所决定的,它不是永恒的真理。其次,现代平等性要求是资产阶级首先提出来;它首先要求的是商品所有者,即商业资本家和产业资本家的平等权利,其次要求的是自由工人的平等权利,最后要求的是广大农民的平等权利,这种要求获得了普遍的、超出个别国家范围的性质,自由和平等被宣布为人权。第三,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是对资产阶级平等要求的超越;资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只停留在政治权利的平等上,而未涉及社会和经济上的平等。第四,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或者是对明显的社会不平等的反映”,“或者是从对资产级阶平等要求的反应中产生”,原因在于他们也持有现代平等观念。第五,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要求消灭阶级和要求实现社会和经济上的平等是一致等;超出实现社会和经济的平等的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最后,平等观念对于无产阶级投身社会主义运动具有巨大的激励作用,但这种作用不能无限夸大;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造成的生产力和由它创立的财富分配制度,已经和这种生产方式本身发生激烈的矛盾,而且矛盾达到了这种程度,以至于如果要避免整个现代社会毁灭,就必须使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发生一个会消除一切阶级差别的变革。 

讲座的最后,同学们围绕环境正义、平等观念的地域性等问题与段忠桥教授展开交流,段教授一一进行了回应和解答。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丨乔亚林    图丨史锦宬    编审丨史玉洁